陈春丽(党组书记、院长):负责法院全面工作;
陈宪章(党组成员、副院长):分管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、刑事审判庭、审判管理办公室(研究室)、司法警察大队、扫黑除恶工作;
陈刚(党组成员、副院长):分管民事审判庭、综合审判庭、南三人民法庭、综合办公室、党建工作;综合办公室;
陈兴(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):负责政治部(督察室)工作;
陈尚明(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):负责执行局、工会工作。